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允许出国游?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在取保候审期间,除非得到执行机关(通常是公安机关)的特别许可,并且该许可符合特定条件,否则被取保候审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。而出国游显然超出了这一限制范围在一般情况下,取保候审期间是不允许出国旅行的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一条: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:
(一)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;
(二)住址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,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;
(三)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;
(四)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;
(五)不得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。
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,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遵守一项或者多项前款规定。”
取保候审是否意味着案件结束?
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。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,对于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在满足一定条件下,由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不继续羁押,而是采取保证人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的方式,让其暂时离开看守所等待审判的一种强制措施。取保候审只是变更了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强制措施,并不影响案件本身的进展。案件是否结束取决于司法机关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的最终裁决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:“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”
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,在没有获得特别许可的情况下,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下的个人是不被允许进行国际旅行的。这不仅是对司法程序的一种尊重,也是确保案件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之一。